产检频率根据孕期阶段调整:一般建议孕28周前每4周检查一次,孕28-36周每2周检查一次,孕36周后每周检查一次。若存在高危因素(如高龄、妊娠并发症等),需遵医嘱缩短产检间隔。

1、孕早期(0-12周)
首次产检:建议孕6-12周进行,确认妊娠、排除宫外孕、评估孕周,并建立孕期档案。
基础检查:包括血常规、尿常规、血型、传染病筛查(如乙肝、梅毒等)及甲状腺功能检查。
2、孕中期(13-28周)
常规产检:每4周一次,监测血压、体重、宫高、腹围及胎心率。
重点筛查:
NT检查(11-14周):评估胎儿染色体异常风险。
唐氏筛查/无创DNA(15-20周):排查遗传疾病。
大排畸B超(20-24周):观察胎儿结构发育。
糖耐量试验(24-28周):筛查妊娠糖尿病。
3、孕晚期(28周后)
28-36周:每2周一次,增加胎位检查、评估胎儿大小及胎盘位置。
36周后:每周一次,重点监测胎心、胎动、羊水量及宫颈成熟度,为分娩做准备。